股份限售与流通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56,000,000股,占总股本75.00%[1][1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1,788,377.00股,占总股本55.97%[1] -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6,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74,666,700股[2]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流通股5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18,666,700股[2]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名[4][1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日[1][12] - 变动前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6,000,000股,占比75.00%[14]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8,666,700股,占比25.00%[14] - 变动后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4,666,700股,占比100.00%[14] - 徐杨顺、徐建风、游亦云、广德广和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分别为41,788,377股、8,354,418股、4,177,205股、1,680,000股[16] 股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等承诺自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6] - 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等并承担法律责任[8] - 公司董监高承诺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否则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9]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不滥用地位、不损害公司利益等[9] - 公司董高人员承诺薪酬和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9]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承诺无禁止持股等情形,未违反承诺[9] - 若承诺未履行,将披露原因、提出补充承诺并赔偿损失[10]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7] - 公司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回购股票,回购价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资金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增持股票,增持价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20%,累计不超过累计现金分红总额[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7]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股票资金不超上一年度现金薪酬30%,年度不超上一年度现金薪酬[8]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8] 其他 - 拓山重工首次公开发行A股18,666,700股,于2022年6月22日上市交易[2] -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变动[3]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承诺,未违规[6]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未触发锁定期延长条件[11] - 徐杨顺等需遵守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规定和减持承诺[11] - 广德广和已履行承诺义务,无未履行承诺事项[11] -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股东售股时遵守承诺并披露履行情况[11] -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15] - 徐杨顺、徐建风、游亦云分别持有广德广和64.88%、12.30%及6.15%合伙份额[13]
拓山重工(001226)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