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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现代(600420) - 公司章程
国药现代国药现代(SH:600420)2025-06-26 11: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4年5月26日核准发行3300万股普通股,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41172692亿元[9] - 公司成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5419.194万股,占当时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100%[17] 股权结构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持股3876.1327万股,持股比例71.53%[17] - 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股644.4513万股,持股比例11.89%[17] - 上海广慈医学高科技公司持股350万股,持股比例6.46%[17] - 上海高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98.61万股,持股比例5.51%[17] - 上海华实医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50万股,持股比例4.61%[17]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8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0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