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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001309)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德明利德明利(SZ:001309)2025-06-26 19:32

股本变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总股本由6000万股增至8000万股[1] - 2023年1月19日,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登记上市17.68万股,总股本变为8017.68万股[2] - 2023年7月12日,实施2022年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红利1.8709元、转增4股,总股本变为11224.752万股[3] - 2023年9月8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登记上市100.028万股,总股本变为11324.78万股[3] - 2024年4月17日,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3.08万股,总股本变为11321.7万股[3] - 2024年4月25日,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红利1.3元、转增3股,总股本变为14718.21万股[3]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177.030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54.1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45.83%[5] 股东承诺 - 控股股东李虎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票,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有总数的25%[6] -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6] -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李虎持有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6]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2022年7月1日起长期有效[7]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自2022年7月1日起长期有效[7] - 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等承诺自2022年7月1日起长期有效[8]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低于5%除外[8] - 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8] - 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需赔偿德明利直接和间接损失[7] - 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 - 若违反减持承诺,违规减持所获资金归发行人所有[8] - 未履行承诺需披露原因、道歉并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8] - 首次公开或再融资时承诺自2022年7月1日起长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若违反愿担责[9] - 首次公开或再融资时承诺若需补缴社保或公积金费用,自2022年7月1日起长期全额承担[9] - 首次公开或再融资时承诺若租赁房产有问题致公司搬迁,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5月9日承担损失[9]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自上市日起18个月内认购股份锁定,即2024年12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10] - 2023年7月13日起承诺认购股票资金来源合法,无违规情形[10] - 2023年6月29日起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若监管有新规将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10] 股份解禁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日[13]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8401775股,占公司总股本36.10%[13]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控股股东李虎[13] - 李虎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其所持股份总数25%[14] - 本次变动前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45.83%,变动后为36.80%[15] - 本次变动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54.17%,变动后为63.20%[15] - 公司总股本本次变动前后不变[15] -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全部解除限售[17] - 华泰联合证券同意德明利控股股东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18] - 李虎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其违规担保情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