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药(3003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月提建议材料[9] - 不定期开会,提前七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2]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细则规定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