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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药(3003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长药控股长药控股(SZ:300391)2025-06-26 20:02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2] 信息披露指定渠道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等,指定网站是深交所网站[4] 信息披露管理机构及职责 - 证券部为负责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5] - 董事会负责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自我评估并披露[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5] - 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报告重大经营等信息[7] - 董事会秘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草拟修订相关制度等[9] 股东信息报告制度 - 控股和持股5%以上股东建立重大信息报告制度[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告知公司[10] 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3] 交易披露及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及时披露[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除披露外还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购买或出售股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视为相关交易指标[22] -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交易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应规定[22]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担保事项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5种担保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关联交易披露及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及时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高于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及时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高于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26] - 预计当期净利润为负值或业绩大幅波动应刊登业绩预告公告[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及时披露[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变更及时披露[28]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27]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27] 信息披露流程及责任 - 公司发布信息需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后披露[36][38] - 财务部门、对外投资部门配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确保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及时披露[39]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8]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8] 其他制度及管理措施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各部门协助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37]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保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42]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43] - 证券部牵头进行敏感信息排查,防止泄露并管理归集、保密及披露[41] - 证券部接收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建立信息问询制度[44] - 证券部问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范围含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计划等[45]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要求时间内回复证券部问询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5]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超过答复期限未答视为不存在相关信息[46] - 证券部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答复整理分析研究并依规披露[46] - 证券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问询书面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6] 内幕信息及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9] - 公司董事等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49]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立即披露[49] - 公司建立未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责任追究机制[49] - 有关处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49] 暂缓披露期限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