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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药(3003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长药控股长药控股(SZ:300391)2025-06-26 20:02

担保对象要求 - 被担保对象应具独立法人资格、较强偿债能力并符合章程规定[8] - 担保对象需符合互保、两年以上业务往来等情形之一(子公司除外)[9] 担保种类与反担保 - 担保种类限于境内银行流动资金借款等[10] - 反担保标的限于银行存单、房屋等且对应担保数额[11] 审批流程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需股东会审批[1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特定比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意[13]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3]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18] 担保操作流程 - 被担保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11]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应通报审计委员会等并保管合同文本[19] - 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十五日前了解债务偿还财务安排[19] 风险防范与责任 - 财务部应密切关注被担保人变化防范风险[19] - 财务部要指定专人对借款企业建分户台账并跟踪报告[19]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融资、对外担保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2] - 具有审核权限人员擅自越权审批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应追究法律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公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4]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4] - 本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属董事会[24] 追偿与披露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财务部应追偿并披露情况[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