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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002522)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浙江众成浙江众成(SZ:002522)2025-06-26 2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获批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1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5,779,387元,已发行股份数为905,779,38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2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3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相关人员损害公司行为请求诉讼[43]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8]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11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3]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68] - 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1]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1]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19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