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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易航天(87164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通易航天通易航天(BJ:871642)2025-06-26 20:17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6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利润提取与公积金规定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 现金分红规则 - 满足条件每年至少现金分配一次,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6]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7]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8]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8] 政策调整与其他规定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董事半数、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估值合理可发股票股利,经审议提交股东会[24] - 审计委员会监督方案执行,董事会决策记录保存[25]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7] - 报告详细披露方案及执行情况,调整说明合规透明[27] - 董事会未作现金预案披露原因及用途,股东违规占用扣减红利[28]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