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68808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盛美上海盛美上海(SH:688082)2025-06-26 20:3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董事会人数拟由6人调整为8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均由3人调整为4人[1] - 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7][8] 制度修订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将根据新章程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8]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拟修订[9][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三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后增加职工权益表述[13] - 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及追偿条款[13] - 新增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活动条款[14]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41,291,188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数量和时间限制[1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9]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职权修订,新增审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及担保等多项内容[22]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2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7] 董事会相关 - 修订后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人[76] - 董事会设置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4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4]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46]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或公司造成损害,公司和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1] - 公司股利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优先考虑现金方式[52] - 公司当年盈利,依法提取公积金后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52]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6]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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