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001203)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及一名以上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委员补选与会议通知 - 委员缺额时,董事会60日内补足人数[7] - 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资料、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3][14][15][17] - 发出通知2日内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0] 会议召开与决议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0]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会议表决与记录 - 现场会议举手或投票表决,决议需出席委员签名[22] - 通讯会议可视频、电话决议并签字[22] - 会议有书面记录,保存十年[22] 其他规定 - 议案书面报董事会,委员有保密义务[22][23]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4]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