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00087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6月)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章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 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含视频)、通讯方式(含 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 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若出现特殊情况,可以不受第四条通知方式和通 知时限的限制。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方式、时间、地点;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