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30138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上市公司在筹划及实施本次交易过程中,就本次交易事宜制定了有效的保密 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幕信息披露前各主体的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支付现金方式向杨慧达、温州慧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荣婕、杨 慧明、上海茂之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崔玉麟、管丹、张骏锦、胡 鹤一、陈余谦购买其所持有的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佑新材"或"标的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