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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院(688334)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西高院西高院(SH:688334)2025-06-27 16: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79,144,867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6,579,466元,股份总数为316,579,466股,每股面值1元[6][10] 股东信息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9.2500%,认购140,680,000股[10] - 北京丰瀛安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9.7500%,认购46,893,333股[10] -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000%,认购16,620,422股[10] - 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0000%,认购14,246,076股[10]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1433%,认购9,837,679股[10]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000%,认购4,748,692股[10]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董事等人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1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等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等诉讼[22] - 监事会等拒绝或未诉讼,符合条件股东可直接诉讼[2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六种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通知[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65]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67]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6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9]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7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8] 总经理与监事会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连续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提前30天通知[1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4][125]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