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6]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1]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应按要求履行决策程序,部分可免审议和披露[14] - 构成关联交易的对外担保等需符合《上市规则》等规定[1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11] - 披露涉及资产评估的交易事项需按规定披露评估情况[15]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23][24]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修订相关制度[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