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防范资金占用[1] - 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3] - 交易需按规定决策并披露信息[3] 审计与自查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4] - 公司应对已发生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自查[5] 资金清偿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5] - 用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符合规定并经评估[5][6]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8] 控制权转让 - 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前需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8]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将受处罚,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