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办法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 和。 第三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的,视同本公司提供担保,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依法有权 拒绝强令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二章 被担保人的资格审查及反担保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