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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审定版)
镇海股份镇海股份(SH:603637)2025-06-27 18: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十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五日内发出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1]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2] 投票相关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4] -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5]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5] 表决与记录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7]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2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7]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保存不少于十年[28] 其他规定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采取措施并公告报告[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9]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等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29] - 本规则公告等指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31] - 本规则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会审议决定并由董事会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