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60088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 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 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相 关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情况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