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60088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投资类型与原则 - 对外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其他投资[2] - 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法律、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6] 组织与职责 - 投资决策委员会组长为公司总经理,执行组长为行政总经理[9] - 投资部负责拟定年度投资计划和尽职调查等工作[9] 投资流程 - 投资项目实行逐级申报和审批,含筛选论证、立项、初审和审批阶段[12] - 项目可行性报告包括项目基本状况、财务情况等多方面内容[14] -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主要对投资方案进行战略性评估[15] 项目实施 - 经审批通过的投资项目方可实施,实行月报制[22] - 财务部门根据投资计划进度分期投放资金[22] 人员委派 - 公司对外投资应委派或推荐董监高,表决前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23] - 派出人员按规定履职,每年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4] 项目管理 - 财务部门对投资项目全面记录核算,按月获取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24] - 年度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审计[24] - 内审或财务人员定期盘点投资资产[25] - 投资部制定投后管理具体办法[25] 项目转让与收回 - 项目转让或收回需投资部会同相关部门提报告,报决策委员会审议[27]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行为符合法规[28] - 投资部做好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29] 信息披露与制度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31] - 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