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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可蓝多(6008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妙可蓝多妙可蓝多(SH:600882)2025-06-27 18:47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审核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5]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36]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3]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34]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0]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42] 关联与股东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披露[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57][58] - 过去或未来12个月符合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57][58] 其他规定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2个交易日内[55] - 本制度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6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