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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00217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创新医疗创新医疗(SZ:002173)2025-06-27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2012年、2016年分别更名,现名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 - 公司于2015年换领新版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4917034P[4]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441,284,352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41,284,352股,其他类别股0股[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 - 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以赠与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5]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大会相关条款修订为股东会,“或”修订为“或者”[2] - 股东会可决定经营方针等,选举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10][1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24]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十五项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25] - 董事会可决定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26] - 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6] -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的贷款事项,相关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生效[26] 财务与利润相关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6] - 公司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7]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9]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须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