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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000301)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东方盛虹东方盛虹(SZ:000301)2025-06-27 19:16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总人数不超过2958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管共6名[10][30] - 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6亿元,自筹与融资各不超16.3亿元,比例不超1:1[11][31][34][78] - 全部有效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不超1%[12][31] - 以2022年3月10日收盘价测算,可购买和持有股份上限2.058081亿股,占现有股本总额3.46%[13][37] - 存续期60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起算[14][38] - 锁定期12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起算[14][39] 人员认购情况 - 董事计高雄、邱海荣认购份额上限分别为1000万份、300万份,占比0.61%、0.18%[32] - 监事会主席倪根元认购份额上限1000万份,占比0.61%;监事李维认购份额上限300万份,占比0.18%[32] - 职工监事庞泉方认购份额上限100万份,占比0.06%;副总经理王俊认购份额上限300万份,占比0.18%[32] - 董事、监事、高管合计认购份额3000万份,占比1.84%;其他员工合计16万份,占比98.16%[32] 保障与限制 - 控股股东保证员工出资部分按单利计算年化收益率不低于8%[11][34]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41]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3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需1/2以上份额持有人出席[44] - 持有人会议审议选举罢免委员、计划变更等事项[45] - 持有人会议表决,提案经1/2以上份额同意通过,《办法》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除外[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3以上份额员工可在会前3个工作日提交临时提案[53] 管理委员会 - 设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55] - 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计划存续期[55] - 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5] - 会议召开需提前5个自然日通知,临时会议提议后主任应5个自然日内召集[58] - 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8]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应在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70] - 变更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71] - 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可提前终止或延长存续期[73] 其他 - 持有人辞职、擅自离职等6种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67] - 持有人职务变更等5种情形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68]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63] - 委托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为资产管理机构[65]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上限为326,000万份[77] - 认购/申购费为0,退出费为0[79]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81] - 股东大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82] -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规定执行,计划持有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85] - 计划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