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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0025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旷达科技旷达科技(SZ:002516)2025-06-27 19: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1)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2)独 立董事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 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制度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