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时应提交声明及承诺书,声明事项变化(持股除外)需在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5]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通过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21]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21] 行为规范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9] - 与公司或关联人交易需报告并经审议,不得谋取公司商业机会、自营同类业务[10] - 应做好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出现泄漏需通知公司或报告深交所[11] - 发现公司相关方涉嫌违法违规应报告,公司未披露需报告深交所[14]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应报告并督促披露[14]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4]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2]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2] 人员限制 -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8]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并提示风险[28] 履职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等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33]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33] - 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解聘需有充分理由[36] - 原则上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3个月内聘任,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37] 会议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连续12个月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41]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40] 审议要求 - 董事审议授权事项需判断范围、合规性等并监督执行情况[43]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等事项时,董事需审慎评估影响及风险[44] - 审议关联交易,董事需判断必要性等并遵守回避制度[44] - 审议为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等提供财务资助时,需关注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资助等情况[46] - 审议出售与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相关资产时,应关注是否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47] - 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要关注审批权授予情况及风险控制制度等[47] - 审议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事项时,需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及投资风险等[47]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时,应关注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等[47] - 审议公司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要关注收购方资信和交易价格等[48] - 审议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需关注方案与公司状况的匹配性[48] - 审议重大融资议案时,应关注公司融资条件及融资方式利弊[48] 报告义务 - 董事发现公司经营活动重大问题或董事会拟作出涉嫌违规决议等情况,应向深交所报告[51] 职责要求 - 董事长应推动公司制度制订完善,确保董事会会议依法正常运作[54] - 高级管理人员应关注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与前期报告差异[6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督促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制度[62]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62] - 财务负责人应监控资金情况并保证财务独立[62]
商络电子(3009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