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1月27日获批发行6500万股普通股,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815347146元[2]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15347146股,由发起人以外股东持有[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1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诉讼[23]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4]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3] - 审议批准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33] - 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71] - 董事会对风险投资权限为最近一次经审计确认净资产10%以内[77] - 对与主营业务等相关投资权限为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40%以内[77] - 对其它投资权限为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20%以内[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8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9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3 - 5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9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9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22]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审计办监督检查重大事项[127]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3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139]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