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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宝(3013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通行宝通行宝(SZ:301339)2025-06-27 19:17

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财[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0] - 募集资金项目支付困难,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1] 资金使用限制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1] - 使用闲置资金补流到期无法归还,提前审议并公告[12] 专户设置与协议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5] - 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对账单等,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超募与节余资金 - 2025年6月15日后发行超募资金适用新规,之前可适用旧规[13]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2]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且低于净额5%,豁免部分程序年报披露[20]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股东会审议通过[20] 项目进展与调整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认证项目可行性[10]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审核与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专项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披露[22]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聘会计师专项审核鉴证并披露结论[23]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年末出专项核查报告[24] - 财务管理部设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审计风控部每季度检查报告[24] 审议与公告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董事会审议,部分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5][18][2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两交易日内公告[14]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两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5] - 公告含募集资金管理重大违规、风险、后果及措施[25] 制度相关 - 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7] - 制度未尽依国家法律,不一致时修订[28] - 制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