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决策 - 5种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 担保与资助 - 8种担保事项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 3种财务资助事项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7] - 独立董事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9][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2 - 7个工作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6]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延期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16]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18] 会议主持与表决 - 董事长等主持股东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1]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23] 权利征集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24] - 股东会选举董事除选一名外实行累积投票制[24]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 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0] 其他规定 - 特定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及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2]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32]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3]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特定股东会决议[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为特定股东界定标准[31]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及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通行宝(3013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