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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0025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旷达科技旷达科技(SZ:002516)2025-06-27 19:1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7] - 公司年内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7]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在通过任职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现任董高人员个人信息变化、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9] 股份变动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2] 股份锁定与限售 - 公司董事和高管申报个人信息后,所持公司股份将被锁定[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对董事和高管股份转让设限,应申请登记为限售股[14] - 董事和高管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4]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16]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证券,董事会秘书应向江苏证监局报告[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