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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0025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旷达科技旷达科技(SZ:002516)2025-06-27 19:18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8] 投资与交易限制 - 单一对外投资项目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2个月内累计不超50%[9] - 收购、出售、置换资产交易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净资产的50%,相关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占公司经审计上一年度的低于50%[10] - 单次资产抵押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的40%[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对外担保总额不超50%,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的30%[11] - 委托理财交易金额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 - 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0万元[11] 董事会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事项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或书面投票表决[22]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6]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7] 其他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二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3] - “以上”含本数[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