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00251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6月)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修订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发展方 向, 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 份且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公司;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 公司的管理办法,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