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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00251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旷达科技旷达科技(SZ:002516)2025-06-27 19:18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6]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7] - 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1]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6] 委员会提名与选举 - 战略、提名、薪酬考核、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6][17][31][46]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46] 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推举产生[6] -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选举后报请董事会批准[1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会从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46] 委员会任期 - 战略、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17] 委员会会议 - 战略、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24][3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提前三天通知[49][6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各委员会会议均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24][38][6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44]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提交董事会审议[49]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审计费用建议[51] - 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内部审计机构向其报告工作[52]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54] 其他规定 - 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55]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高[5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5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