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00251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 《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并接受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公司及信息披露义 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各一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