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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0025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旷达科技旷达科技(SZ:002516)2025-06-27 19:1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管理责任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会秘书管理各项事务[4] -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负责日常管理[4] -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档案[13] - 披露重大事项后变化需补充档案,披露前异常波动需报送[14] - 重大事项应做好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备忘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15] - 各职能部门做好管理和登记,及时报告情况及变更[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6] 自查追责 - 公司需在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核实追责并披露[16]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 知情人违规,证监会稽查,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0] - 责任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罚[2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 公司保证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