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董事会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 满六年自该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19]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4] - 两人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职权行使与决策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10]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2]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2]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获其他利益[2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 细则“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4]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24]
旷达科技(00251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