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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达股份(001277)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速达股份速达股份(SZ:001277)2025-06-27 19:18

投资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7] 投资审批与管理 - 除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经理审批[8]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10] 财务监管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2]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14] 投资回收与转让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4种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13] - 投资项目有悖公司经营方向等4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3]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6][1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