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00127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部分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 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 1 络、会议组织及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投资 评审小组可安排或邀请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外聘专家担任评审成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