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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络电子(3009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商络电子商络电子(SZ:300975)2025-06-27 19:18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3][14] - 公司为两类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16]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3] 担保原则与合同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3] - 担保合同需明确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期限等条款[20] 担保管理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统一登记备案与注销,妥善管理相关资料并通报董事会秘书[22] - 财务部门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多项工作[23] 担保追偿与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财务部应通知董事长、经理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7]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应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30]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内容[31]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33] - 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34] 责任追究 - 因控股股东等不及时偿债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讨并追究责任[33] - 公司人员因决策失误或工作失职致公司损失,应视情况追究责任[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