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产生[4] - 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13] - 在年度审计中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时间安排等工作[16]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内部审计要求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报告相关 - 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19]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此规定[21]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此规定[2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26]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不迟于会议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8] 异常处理 - 审计委员会不能正常召开等异常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律师专项法律意见书[28]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等与会议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表决[30] - 会议在不将有利害关系委员计入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审议议案,不足法定人数时由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作决议,再由董事会审议[32]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6]
商络电子(3009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