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30097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6月)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1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公司被收购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五)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七)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