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300975) - 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2025年6月)
管理办法 - 公司制订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 - 办法适用于控股(参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任职规定 - 外派董事、监事须具备遵守法律法规、熟悉业务等任职条件[4] - 有《公司法》等规定情形、与派驻企业有关联关系等人员不得担任[5] 委派与变更 - 委派董事、监事由董事长授权执行,任期未满派驻单位股东会不得无故罢免[7] - 变更外派董事、监事有多种情形及相应程序,任期届满考核合格可连选连任[7] 责任权利义务 - 责任包括执行公司决议、维护公司利益等[10] - 权利包括获取资料、出任高管、提建议等[10] - 义务包括不越权、不利用内幕信息等[11] 工作要求 - 须协助公司多部门工作,如提供财务报告、制订考核目标等[12] - 涉及派驻单位重大事项,第一责任人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13] - 超出派驻单位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净资产10%以上(含10%)的交易属重大事项[14] - 参加会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会议议案及决议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5] 表决规则 - 重大事项表决须依据公司或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决定,不得擅自越权[17] - 非重大事项表决须遵循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事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汇报[18] 履职报告 - 须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提交上一年度履职报告[19] 考核与奖惩 - 董事会办公室和人事部负责考核[17] - 考核评价分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17] - 获优良、良好评价可适当奖励,合格一般无奖惩,不合格撤销委派或劝其辞职[17] 报酬规定 - 外派董事、监事是否在派驻单位领报酬由派驻单位股东会或有权机构决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