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002516) -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 法律意见书 1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接受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相关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