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半导(603290) -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可转债管理 - 公司将聘请承销或证监会认可机构担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2] 持有人权益与义务 - 可转债持有人有权享有约定利息、转股、行使回售权等[6] - 可转债持有人有遵守发行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8] 债券持有人会议 - 有权对公司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等事项作决议[9] - 公司拟变更约定等情形应召集会议[12] - 董事会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书面提议,受托管理人5个交易日内回复[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会议[17] - 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应30日内召开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出[17] - 若未履职,10%以上持有人可公告召集会议[18] - 因不可抗力变更安排,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19] - 债权登记日在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至3日前[19] - 10%以上持有人可提临时议案,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21] - 召集人收到提案5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21] 会议主持与登记 - 应10%以上持有人要求,公司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管参会[26] - 会议开始1小时内未推举主持人,由表决权最多持有人主持[26] - 会议登记在宣布现场出席情况前终止[27] 表决权与决议 - 每张未偿还债券(面值100元)有一票表决权[29] - 5%以上股权股东及其关联方无表决权[31] - 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持有人同意[32] 决议公告与资料保管 - 召集人在会议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33]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保管10年[35]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可转债发行日起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