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5] - 2020年9月4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400万元[4] - 已发行股份数为104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1] 股权相关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1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1] - 发起人王飞雪、金建林、袁隽、胡旦认购股份及比例分别为356.9万股(35.69%)、351.7万股(35.17%)、210.7万股(21.07%)、50万股(5.00%)[11]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8]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特定情况请求诉讼[24]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控股股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侵占资产,公司应在期限届满后30日内向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偿债[31]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股东会决议[33] - 重大交易指标满足如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35]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对外担保行为需股东会审议[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7]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8]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加[6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6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5] - 兼任总经理等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6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9]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9]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1年内仍有效[69] - 董事竞业禁止义务持续时间为任职结束后2年[69]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71]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1]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87]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87] 其他职位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8]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5]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96]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4]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5]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一年内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事项[1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0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0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和解聘[114]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4]
直真科技(003007)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