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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直真科技直真科技(SZ:003007)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及时、 准确、完整。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 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资格, 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 资格进行检查。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沟通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同 比变动情况及引起变动的原因、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情况;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