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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直真科技直真科技(SZ:003007)2025-06-27 19:33

董事会秘书聘任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聘任或解聘[10]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0] 任职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者不得担任[5] - 最近30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职责代行与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空缺时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并公告[11] 其他规定 - 2025年6月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0] - 代表应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