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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直真科技直真科技(SZ:003007)2025-06-27 19:33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包括公司及子公司重要会议、重大交易等及变更进程[5] - 重要会议含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交三会审议事项等三类[5] - 重大交易事项含购买资产、出售资产等十三类[5] - 重大变更事项含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等十二类[9] 报告情形 - 重大交易除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报告[5][6] - 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两种情况需报告[7]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8] - 重大变更事项中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9] - 公司营业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的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2] 报告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五类人员[2]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8]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7] 责任人与制度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2]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联络人需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2]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报告义务人承担责任[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