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真科技(0030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8]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3]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时,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3]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等[13] 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股东会关系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3]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5]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5] 审计委员会诉讼相关 - 可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1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通知提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21]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公司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2] - 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规则施行与解释 - 本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