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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直真科技直真科技(SZ:003007)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并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对公司审计、内 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 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 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