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真科技(0030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 及下属公司的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 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