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公司及相关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 人员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11]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12]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或财务重大信息[24]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9]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需披露营业收入等多项数据和指标[20][2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需披露[28][29]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人交易金额满足不同标准需经相应程序并披露[30][31] 特殊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6] 信息报告与发布流程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0]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41]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深交所审核登记等流程[42]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签署保密协议[45]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45]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漏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45]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46]
直真科技(0030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