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农种业(8374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康农种业康农种业(BJ:837403)2025-06-27 20:03

制度审议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任职[13] 选举规则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最迟在发布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向交易所报送文件并披露[16] - 股东会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文件[16] 任期规定 -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8] 辞职与补选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情况,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18]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18]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22]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1] - 相关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31]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38]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4] 履职协助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8] 履职受阻处理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9] 费用与保险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2] 津贴标准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0][41] 生效时间 - 本制度2025年6月27日起生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