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34][35]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情形的法人或组织[10]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管等情形的自然人[12]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1] 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 - 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按预计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2] -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就超出金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2] 关联交易定价与协议 - 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两者皆无则参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协商定价[18] - 应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7]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特定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制度及章程规定[23] - 与关联方部分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24] - 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交易,除特殊情况外免股东会审议[25]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按章程和议事规则执行[28]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括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等条款[30]
康农种业(83740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